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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深度解读资质取消4大问题!建筑企业要面对现实!
来源: | 作者:architecture-1123901 | 发布时间: 2021-08-11 | 777 次浏览 | 分享到:

资质怎么可能取消呢?!今天我们就这个问题再与大家谈一谈,从政策的角度分析“大部分资质或将被取消”的必然性,资质取消不是杞人忧天,而是建筑企业要面对的现实!


一、理清行业发展大势,顺势而为

2014年7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探索从主要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
前些年,政府文件下发的很多,变化也很快,很多建筑业朋友已经不把文件当一回事了,认为政府也就是发个文件说说而已,说不定换个领导,政策也跟着变了,不会真正执行的,即使真正执行了,还不知道猴年马月!但我觉得这是抱着侥幸心理,完全不可取,企业要持续发展,一定要顺势而为,政策就是大势!
习近平主席也多次强调: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一张好的蓝图一干到底!十八大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意味着在配置资源问题上,起决定作用的只能是市场。
《意见》提出的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2014年以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调整改变。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淡化已走在路上
1.新资质标准大幅缩减了专业承包资质项
2014年11月6日,住建部在官网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对比,新资质标准中的专业承包资质由原先的60项减少为36项,同时取消劳务分包资质的类别。
2.取消了特级资质和一级资质标准中承包下限的限制
2015年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为特级资质申请和特级(一级)企业项目承担范围松绑。
  • 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
  • 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 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修改为: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3.劳务分包资质全国试点,多地取消了劳务资质
2016年4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试点工作方案,随后安徽省、浙江省、陕西省陆续发布“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其中安徽全省和陕西省西安市已经彻底取消了劳务资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安徽省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建市函〔2016〕902号)文件要求:自试点工作开始之日(2016年6月1日)起,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建筑劳务资质列入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违法分包打击范围。
4.建筑业企业资质拟取消建造师等指标
2016年7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就“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征求意见(建市施函[2016]86号),就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一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师、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指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5.“十三五”规划相关内容
在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第十五条:积极推进建筑业转型发展”就“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简述中明确指出:完善监管法规,构建以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信用与工程担保相结合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方式,大力推行工程担保、保险等,有效化解工程风险。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修订完善企业资质标准,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减少资质数量。
三、资质究竟会淡化到什么程度?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内容,目前共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共4个等级,施工总承包12类别、专业承包36个类别,总共48个类别。
以建筑工程为例,目前资质标准的评价指标有: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等三项。若建市施函[2016]86号文正式执行,则资质标准评价指标仅剩下企业资产和企业工程业绩,三级资质则又仅仅剩下企业资产要求了,也就是说任何企业只要净资产达到800万,就可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以上远远不是淡化的终点,根据国外的资质管理经验看,我国建筑业企业资质未来可能是不分序列、没有级别、只按类别设置少量的施工承包许可资质。以后只实行许可证制度(类似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由市场确定企业的竞争力,由政府评定企业等级从而确定市场竞争力的做法,是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的。
“不分序列、没有级别、只按类别设置少量的施工承包许可资质”,详细点说:不分序列:没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之分;没有级别:没有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之分;只按类别:就是说部分类别将保留,但不分序列、没有级别,只设置少量的施工承包许可资质,目前劳务分包、12个施工总承包类别、36个专业承包类别中可能会有如下几种情况。

  • 目前劳务资质已经试点地区安徽、西安取消了,不远的将来全国范围内取消或将是必然;
  •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工程、装修装饰等大部分类别的资质或将取消;
  • 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类别涉及到国计民生的,或将被保留。
四、何时能够实现淡化的目标?

要分析预测何时能够实现淡化的目标,的确很难,涉及的因素非常多,某项重要政策的颁布、实行,不仅取决于政府领导的想法,更与经济发展情况相关联!
在此,我们根据全国信用系统建设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政策和“十三五”规划内容分析,有如下几点判断,仅供参考。
1.劳务资质全面取消已箭在弦上,毕竟试点已经开始。
2.86号文虽然是征求意见函,但基于改革趋势看,正常会成为正式文件出台,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取消企业主要人员指标要求。
3.住建部发布的“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修订完善企业资质标准,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减少资质数量”,透露出几点信息:
  • 资质标准在2020年前还要修订,出台新的资质标准可能大;
  • 减少资质数量——减少哪些资质?是专业承包、还是施工总承包?都有可能!
4.要全面实现“不分序列、没有级别、只按类别设置少量的施工承包许可资质”,根据《意见》阐述,应该具备“探索从主要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的条件。“十三五”要实现估计有难度,“十四五”应该能够实现,也就是说我们预判10年内。
五、结语

近年来,政府各类文件中反复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请大家一定要理解这句话真正的含义,不能再抱有计划经济的思维。由政府评定建筑企业资质的高低,来决定企业优劣的时代,即将离我们而去,而且的确不太适合当今市场经济发展大趋势!唯有加强企业内部管控,提升工程项目品质和服务质量,才能赢得市场的认识,才能打造出属于自己的品牌,也才能赢得未来!
以上纯属作者观点,对建筑行业一点点肤浅的认识,仅供参考,不妥之处敬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
来源:建筑管理 文/陶兴华